全国各省使用高考试卷说明

一. 全国甲卷(原全国Ⅲ卷不变)

云南、广西、贵州、四川、西藏,共 5 省市区
这五个省份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文科综合、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。

二. 全国乙卷(全国Ⅰ卷、全国Ⅱ卷合并后)

河南、山西、江西、安徽、甘肃、青海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吉林、宁夏、新疆、陕西,共 12 省市区
全国乙卷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文科综合、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。

三. 新高考Ⅰ卷

广东、福建、江苏、湖南、湖北、河北、山东,共 7 省
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;
物理、历史、化学、政治、生物、地理由各省自行命题。
其中广东、福建、江苏、湖南、湖北、河北 6 个省是 3+1+2 模式的高考省份,山东省是综合改革 3+3 省份。

四. 新高考Ⅱ卷

辽宁、重庆、海南,共 3 省市
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;
物理、历史、化学、政治、生物、地理由各省自行命题。
其中辽宁、重庆两省市是 3+1+2 省份,海南是综合改革 3+3 省份。

五. 自主命题

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浙江省,共 4 省市
这四个地区的考生分别使用其自主命题的试卷,即:北京卷、上海卷、天津卷、浙江卷。